竞价项目 首页中达通采智采竞价项目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处置第二批固定资产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12 16:28   来源: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处置第二批固定资产竞价项目竞拍公告

2024年11月12日16时22分53秒

项目名称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处置第二批固定资产竞价项目

项目编号

zdtc-20241112JJ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报名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0日08时00分

报价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

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0日08时30分

报价次数

/

报价是否含税

报价规则

不公开报价投标人/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包组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限价

货物

详见需求书

详见需求书

详见需求书

0.1955

采购单位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区生

联系电话

0750-3936633

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通过中达通采智采平台(http://zdprocurement.com/)进行竞拍,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拍。

二、语言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在中达通采智采平台参与项目竞拍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投标人/供应商连同该投标人/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竞拍。

四、如本项目竞拍失败重新启动竞拍则不允许已经成功报名参与本项目却未报价的投标人/供应商再次报名参与竞拍。为避免恶性竞争,参与采购人竞拍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连续或累计3次成功报名未报价的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所有竞拍项目。

五、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投标人/供应商连同该投标人/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项目竞拍

六、凡参与采购人项目竞拍过程中有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再参与采购人重新启动的项目竞拍,因围标串标行为导致废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项目竞拍。

七、竞拍须知

(一)竞拍说明

1.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拍有关的费用,不竞拍的结果如何,采购中达通采智采平台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按竞拍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竞拍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若成交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成交人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竞拍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若本项目竞拍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成交人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拍采购活动。

8.如采购人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所提交的竞拍资料时,投标人/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拍文件规定和竞拍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拍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供应商没有按照竞拍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拍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拍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竞拍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拍。

11.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供应商认为竞拍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中达通采智采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平台方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本竞拍公告和竞拍文件的解释权归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二)竞拍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拍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中达通采智采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拍,平台将以邮箱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投标人/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拍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如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供应商项目相关公告以及竞拍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名报价有效期内撤报价的;

2.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四)报名要求(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供应商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资金雄厚、信誉良好、售后维护服务好,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拍,成交人不得分包或转包;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竞拍;提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五)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投标人/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拍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无效报价

1.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拍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竞拍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投标人/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投标人/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6.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投标人/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投标人/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拍,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拍项目;

(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拍事宜;

(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拍;

(5)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竞拍活动失败

1.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拍活动失败:

(1)报名投标人/供应商不足3家;

(2)报价投标人/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服务费

1.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中达通采智采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金额为300元;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竞拍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生 联系方式:19928936633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