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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中心医院的委托,于2022年1月10日就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SL2021-19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MSL2021-191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0

四、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PEM1(心晴指数)服务: 28.00元人民币/(人·次)

                                PEM2服务: 55.00元人民币/(人·次)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江门市阳光铭盈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市环市一路12号-3 夹层1-3交D-E B-D交3+1.3M B+1.3M交3-4+1.3M轴

28.00元人民币/(人·次)

55.00元人民币/(人·次)

 

七、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采购):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综合单价)

(元人民币/(人·次))

1-1

PEM1(心晴指数)

服务

PEM1(心晴指数)

服务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8.00

1-2

PEM2服务

PEM2服务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55.00

 

八、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方鸥、尹启飞

采购人代表名单:赵敏婵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采购):0.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日期:2022年1月10日         评审地点: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2、评审意见: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阳光医院”PEM心身医学系统服务采购):

供应商

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

排名

推荐排名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00

5.00

10.00

62.00

3

3

江门市阳光铭盈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6.00

12.67

10.00

78.67

1

1

深圳市古特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4.00

10.00

64.00

2

2

经评审,磋商小组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江门市阳光铭盈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合同包1的成交供应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海傍街23号

联系方式:0750-3165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号101

联系方式:0750-3503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姐(采购人)、吴燕玲(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0-3165953、0750-350382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